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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學分班

項目 內容
課程名稱: 115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學分課程
開課日期: 116年2月18日開課
上課地點: 校本部
參加資格: 男女不拘,凡年滿22歲或具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者,男生未役亦可先選讀。
課程大綱: ◆免試報名,參加本校碩士學分課程,再考轉入日間部或在職專班,取得正式碩士學位。
師  資: 本校專業師資授課。
開課學程: 學分班
注意事項: 龍華推廣教育學分班每年於2月及9月開課 ◆招生班別→
日間部碩士學分班
進修部碩士在職學分班
 
 ◆上課時段→
日間班:每星期一至五 08:10 ~ 16:40
夜間班:每星期一至六 18:30 ~ 21:40
在職班:每星期六 13:30 ~ 21:40  星期日 08:10 ~ 18:30   可一邊讀書一邊工作,日間、夜間、假日皆可選讀,時間彈性
◆開課時間→
115學年度第2學期開課時間為116年2月18日
課程費用:

每學分時數6,264元+報名費500元+網路通訊使用費500元。(如課程有使用電腦則再加收電腦實習費1200元)

繳費方式:

◆費用:每學分時數6,264元+報名費500元+網路通訊使用費500元。(如課程有使用電腦則再加收電腦實習費1200元)。

備註:依據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5條規定,碩士學分班每學期修課上限為9學分。


◆繳費方式:可採現金、刷卡、匯款方式繳費。
現金及刷卡請至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300號(新莊迴龍地區)辦理。

匯款完成後,請將報名表及繳費收據以傳真(02-82094927)或電子郵件(cce@mail.lhu.edu.tw)寄送至「龍華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」,以利後續核對及辦理相關作業。

備註: 若以電子郵件寄送資料,請於信件中註明姓名、匯款日期、匯款銀行名稱及匯款帳戶末 5 碼,以利核對款項。

 


◆繳交資料:填寫報名表及選修學分申請表。
大學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
大頭照ㄧ吋二張
身分證正反影本
如需申請機車或汽車停車證請攜帶行照、駕照及費用。(機車車證申請費用為300元車;汽車證申請費用為1,000元)
※如欲網路報名請於下方填寫

報名方式:填寫網路報名(大學暨碩士學分班報名表)或親洽來電推廣教育中心

補助資訊:桃園市政府青年自主學習方案,符合申請資格者將可進行補助。

學員修業期滿後,仍不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,
倘欲報考考選部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」者,仍須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