碩士學分班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課程名稱: | 115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學分課程 |
| 開課日期: | 116年2月18日開課 |
| 上課地點: | 校本部 |
| 參加資格: | 男女不拘,凡年滿22歲或具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者,男生未役亦可先選讀。 |
| 課程大綱: | ◆免試報名,參加本校碩士學分課程,再考轉入日間部或在職專班,取得正式碩士學位。 |
| 師 資: | 本校專業師資授課。 |
| 開課學程: | 學分班 |
| 注意事項: | 龍華推廣教育學分班每年於2月及9月開課 ◆招生班別→ 日間部碩士學分班 進修部碩士在職學分班 ◆上課時段→ 日間班:每星期一至五 08:10 ~ 16:40 夜間班:每星期一至六 18:30 ~ 21:40 在職班:每星期六 13:30 ~ 21:40 星期日 08:10 ~ 18:30 可一邊讀書一邊工作,日間、夜間、假日皆可選讀,時間彈性 ◆開課時間→ 115學年度第2學期開課時間為116年2月18日 |
| 課程費用: |
每學分時數6,264元+報名費500元+網路通訊使用費500元。(如課程有使用電腦則再加收電腦實習費1200元) |
| 繳費方式: |
◆費用:每學分時數6,264元+報名費500元+網路通訊使用費500元。(如課程有使用電腦則再加收電腦實習費1200元)。 備註:依據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5條規定,碩士學分班每學期修課上限為9學分。
備註: 若以電子郵件寄送資料,請於信件中註明姓名、匯款日期、匯款銀行名稱及匯款帳戶末 5 碼,以利核對款項。
報名方式:填寫網路報名(大學暨碩士學分班報名表)或親洽來電推廣教育中心
補助資訊:桃園市政府青年自主學習方案,符合申請資格者將可進行補助。
學員修業期滿後,仍不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,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