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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學分課程

項目 內容
課程名稱: 111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學分課程
開課日期: 預計112年2月13日開課
上課地點: 校本部
參加資格: 男女不拘,凡年滿18歲或具高中(職)畢業或同等學力者,男生未役亦可先選讀。
課程大綱: ◆免試報名,參加本校大學學分課程,再考轉在職專班、日間部或進修部,取得正式學士學位。
師  資: 本校專業師資授課。
開課學程: 學分班
注意事項: 龍華推廣教育學分班每年於2月及9月開課 ◆招生班別→
四技日間部學分班
四技在職專班學分班
四技進修部學分班
40學分(須滿22歲)以及80學分班(同等資格報考四技、二技)   多種學分班課程,內容豐富,提供學員多元的選擇。 
 ◆上課時段→
日間班:每星期一至五 08:10 ~ 16:40
夜間班:每星期一至六 18:30 ~ 21:40
在職班:每星期六 13:30 ~ 21:40  星期日 08:10 ~ 18:30   可一邊讀書一邊工作,日間、夜間、假日皆可選讀,時間彈性
◆開課時間→
111學年度第2學期預計開課時間為112年2月13日
課程費用: 每學分時數1,800元+報名費500元+學雜費2,500元。(如課程有使用電腦則將在收取電腦實習費)
繳費方式:

◆費用:每學分時數1,800元+報名費500元+學雜費2,500元。 


◆繳費方式:可採現金、刷卡、匯款方式繳費。
現金及刷卡請至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300號(新莊迴龍地區)辦理。

匯款請將報名表及繳費收據傳真02-82094927
至『龍華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』收。  
◆繳交資料:填寫報名表及選修學分申請表。
高中(職)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
大頭照ㄧ吋二張
身分證正反影本
如需辦理機車停放請攜帶機車行照、駕照及500元費用。    
※如欲網路報名請於下方填寫

報名方式:下方網路報名或親洽來電推廣教育中心

 

補助資訊:桃園市政府青年自主學習方案,符合申請資格者將可進行補助。

 

學員修業期滿後,仍不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,
倘欲報考考選部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」者,仍須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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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廣教育課程報名表

目前已填報筆數569

推廣教育報名表

不同類別,以下課程名稱會有不同項目


學員身份選擇其他時,請填寫此項。


範例:33306-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300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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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證碼圖片 驗證碼語音播放器

收費方式:

  1. 可採現金、劃撥、匯款方式繳費。
  2. 現金請至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一段300號(新莊迴龍地區)辦理。
    戶  名:龍華科技大學
    匯款帳號:台北富邦中正分行706221350588
  3. 匯款請將報名表及繳費收據傳真02-82094927至『龍華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』收。

注意事項:

  1. 本案依據專科以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實施。
  2. 僅限報名本人,不得轉讓於其他人。
  3. 於開課前繳交課程費用,上課期間需依照本校相關上課規定。
  4. 相關退費悉依專科以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: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,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。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費。
  5. 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程不得辦理兵役緩徵
  6. 報名人數未達可開班者,將辦理延期或退費:若確定開班將於上課前通知。
  7. 課程結束後,不授予學位證書;欲取得學位應經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。
  8. 學分班報名時請繳交:
    (1)1吋大頭照2 (2)高中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影本 (3)身分證影本
  1. 本人同意以上個人資料提供龍華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使用,並僅用於本課程相關資料之利用、蒐集及處理。(依個資法第81920條規定辦理)

可採用 傳真 / 電子郵件 / 郵寄 / 現場 / 線上等報名方式。